非法开采矿面积会怎么判刑?


非法开采矿涉及的罪名主要是非法采矿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量刑标准。首先,我们要明确非法采矿罪的概念。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如何认定“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有相关规定。其中涉及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虽然没有直接针对开采面积,但开采面积往往和开采量、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等相关。一般来说,开采面积越大,通常意味着开采量越大、造成的资源破坏价值越高。 如果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而数额达到上述标准五倍以上的,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量刑,不仅仅是开采面积,还会结合开采矿产品的种类、市场价值、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等。所以,非法开采矿的判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并非单纯依据开采面积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