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开发票会造成什么影响?


虚假开发票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会带来多方面的影响。 从行政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该办法第三十七条明确指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虚假开发票的行为,即使金额较小,也会面临罚款等处罚,违法所得也会被没收。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该条还规定了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处罚措施,单位会被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虚假开发票涉及的是普通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也规定了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除了行政和刑事方面的责任,虚假开发票还会对企业和个人的信誉造成严重损害。在商业活动中,信誉是非常重要的资产,一旦因为虚假开发票的行为被曝光,企业可能会失去合作伙伴的信任,业务受到影响,个人也可能会在行业内难以立足。同时,在税务监管日益严格的今天,虚假开发票行为很容易被发现,所以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进行虚假开发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