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个税预缴税款是怎样规定的?
我是个个体工商户,对个税预缴税款这方面不太懂。不知道每个月该怎么预缴,预缴比例是多少,也不清楚有哪些流程和规定。想问问有没有专业人士能给我讲讲这方面的情况,让我能清楚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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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个税预缴税款主要涉及经营所得的预缴。经营所得,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简单来说,就是您赚的钱,去掉进货成本、房租水电等费用,剩下的就是要用来计算个税的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也就是说,赚的钱越多,税率越高。例如,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5%;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比如您每个月都需要核算自己的收入和成本等情况,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对应的税率计算预缴税款,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给税务机关。到了年底,再进行一次总的核算,看看全年预缴的税款是多了还是少了,多了税务机关会退给您,少了您就需要补缴。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还可以扣除一些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这些扣除项目都可以减少您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预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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