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属于何种罪行?
我开了一家小店,最近被人举报说我用的商标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我很害怕,不知道这种行为会构成什么罪行,会不会很严重,想了解一下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属于何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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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可能涉及不同的罪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简单来说,就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等情形。 其次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即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断是否“明知”,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进货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等。 还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这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通常体现在非法制造、销售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较多等情况。 总之,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可能触犯不同的罪行,具体要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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