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来的房子出售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我继承了一套房子,现在打算把它卖出去。不知道这种通过继承得到的房子,在出售的时候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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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继承的房子出售是否要交增值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简单来说,就是对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在房屋买卖这个场景里,如果房子的售价高于其原本的价值,就可能会涉及到增值税的缴纳。 对于继承的房子出售是否缴纳增值税,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继承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可按发生继承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当初购房时间到出售时已经满2年,那么在大部分地区(除北上广深非普通住房)出售继承的房子是免征增值税的。 如果不满2年,根据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继承的房子出售是否缴纳增值税,关键在于房子是否满足购买满2年这个条件,以及所在地区和房屋性质(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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