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雇佣关系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需要赔偿?

我雇佣了一个人干活,最近他在上下班路上受伤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我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想了解在雇佣关系里,对于上下班途中受伤赔偿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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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雇佣关系中,上下班途中受伤,雇主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雇佣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里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况可认定为工伤,但雇佣关系不适用工伤认定规则。 根据法律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造成受伤的,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这里关键在于判断“从事雇佣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而单纯的上下班途中,通常不被认为属于“从事雇佣活动”的范畴。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雇员上下班过程与从事雇佣活动有紧密的内在联系等,可能会认定雇主需要担责。比如雇主安排车辆接送雇员上下班,在接送途中发生事故导致雇员受伤;或者雇员应雇主紧急要求在上下班途中临时处理雇佣相关事务而受伤等。 如果是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相关概念: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事雇佣活动: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也属于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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