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工上班时间出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雇佣工上班时间出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如下:首先要依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确定责任比例以及相关花费情况。 在责任认定和处理方面,存在不同情形。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种情况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这里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 要是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属于本人主要责任,那么就不属于工伤,劳动者可以享受病假待遇。 从雇佣关系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赔偿的情况,若购买了工伤保险,当事人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由保险进行赔偿。 相关概念: 工伤: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