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是否会被治安拘留?
我和人起了冲突,对方受了轻微伤,现在对方说要让我被治安拘留。我想知道,造成轻微伤就一定会被治安拘留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呢?
展开


在探讨轻微伤是否会导致治安拘留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轻微伤的概念。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通俗来讲,就是身体受到了一些比较轻微的伤害,比如皮肤擦伤、小面积淤青等,一般不会对身体的正常功能造成严重的、长期的影响。 关于治安拘留,它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造成他人轻微伤,存在被治安拘留的可能性,但并不是绝对的。如果情节较轻,比如双方是因为一时口角,在推搡过程中造成了对方轻微伤,且事后积极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那么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不采取治安拘留的处罚,而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然而,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加重情节,如结伙殴打他人、殴打特定弱势群体等,那么被治安拘留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而且拘留的期限也可能会更长。 总之,轻微伤不一定会导致治安拘留,具体的处罚结果要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和决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