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离婚时财产具体如何分割?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出现外遇而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是很多人关注的焦点。下面我们详细探讨一下外遇离婚时财产具体如何分割。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的类型,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财产。 对于夫妻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个人所有。也就是说,无论是否存在外遇情况,个人财产的归属不受影响。 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在一方有外遇的情况下,通常就是没有外遇的另一方。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那么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即可。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会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外遇方的过错程度、对家庭的贡献、财产的来源和数量等。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外遇的一方必须少分财产,但从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出发,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让无过错方多分一些财产。 此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外遇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过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无过错方进行了补偿。 综上所述,外遇离婚时财产分割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分割遵循协议优先和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同时无过错方在符合条件时还可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