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撞伤了是否需要坐牢?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把人撞伤了,伤者情况目前还算稳定,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让我去坐牢啊?我很担心会有刑事处罚,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把人撞伤达到什么程度会坐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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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撞伤了是否需要坐牢,需要看具体情况,关键在于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怎样的情况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如果把人撞伤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标准,那么通常不会涉及坐牢的刑事处罚,可能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民事赔偿责任一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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