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补偿范围如何计算?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但是我不知道拆迁房屋补偿范围是怎么算的。我想了解下具体的计算方式,是只算房屋价值,还是也包括其他方面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参考,能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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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补偿范围的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拆迁房屋补偿的几个主要组成部分。 第一个重要部分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指的是对被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的评估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房屋价值补偿是参考同区域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由专业评估机构来评估得出的。 其次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搬迁补偿就是给被拆迁人因搬家产生的费用补偿,比如搬运家具家电、临时租房过渡等费用。临时安置补偿是在被拆迁人没有及时获得安置房屋期间,给予的临时居住费用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最后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那么在拆迁期间会导致经营活动停止,从而产生经济损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所以,拆迁房屋补偿范围的计算要综合考虑上述几个方面,并且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标准。被拆迁人在遇到拆迁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合法的补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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