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加计抵扣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进项税额加计抵扣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发展而出台的一项重要举措。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进项税额加计抵扣。在增值税的计算中,企业的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而进项税额加计抵扣,就是允许特定行业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额外计算出一个加计抵减额,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减。这样一来,企业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会减少,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目前,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相关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具体来说,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要享受这个政策,纳税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在操作方面,纳税人需要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然后,在每个纳税申报期,按照规定计算当期可加计抵减额,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应栏次中进行抵减。 需要注意的是,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而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如果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