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抵欠税有哪些相关政策?
我公司之前有欠税情况,最近有一些进项税额,想了解一下能不能用进项税额来抵欠税,国家在这方面有什么相关政策呢?不太清楚具体规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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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抵欠税,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存在增值税欠税的情况下,可以用当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来抵减所欠的增值税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当企业出现增值税欠税,同时又有进项留抵税额时,就可以按照规定用留抵税额抵减欠税。 在操作方面,又有进一步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明确,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欠税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加欠税金额为欠缴总额。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 总的来说,进项抵欠税政策旨在合理解决企业增值税欠税和留抵税额并存的问题,帮助企业优化资金使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企业在进行进项抵欠税操作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来办理,确保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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