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有哪些法律后果和责任?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侵权人通过网络技术手段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网络侵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 当发生网络侵权行为时,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停止侵害是指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比如删除侵权的文章、图片等。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通常是通过在网络上发布声明等方式,以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赔偿损失则包括对被侵权人直接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的赔偿。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网络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可能会触犯刑法。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遭遇网络侵权,被侵权人可以先通过与侵权人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投诉,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如删除侵权内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被侵权人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侵权的网页截图、聊天记录等,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和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