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学生突然离职,前面的工资能否拿回来?
我是一名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因为一些突发状况必须突然离职。现在担心之前工作的工资拿不回来,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权利拿回前面工作所得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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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习期间学生突然离职,前面的工资通常是可以拿回来的。 从法律层面来说,实习生提供了劳动,就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这就好比你去商店买东西,付出了钱就应该得到商品,在这里你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工资。虽然实习生与正式员工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上有所不同,但基于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付出劳动就应当获得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如果有实习协议,这可以看作是一种合同关系。实习生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一定的工作任务,实习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即使没有书面协议,事实的劳务关系也受法律保护。实习单位不能因为学生突然离职就拒绝支付之前的工资。 不过,学生突然离职可能会给实习单位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果因为突然离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可以要求学生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这与支付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单位不能以学生需承担损失赔偿为由,直接扣发全部工资。比如,单位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证明学生的突然离职导致了订单延误、额外的人力成本支出等损失,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学生赔偿,但工资还是要正常结算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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