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应该写借条还是欠条?


在别人欠你钱的情况下,选择写借条还是欠条,需要先了解它们的区别。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它反映的是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把钱借给借款人的直接证据。而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它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可以基于买卖、劳务、损害赔偿等多种事实产生。 从法律证明力上来说,借条的证明力相对较强。如果有借条,一般可以直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而持有欠条时,债权人还需要向法院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债权人就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在诉讼时效方面,两者也存在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借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在出借人主张权利而借款人拒绝还款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欠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同样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在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所以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三年。 综合来看,如果是单纯的借款关系,建议写借条。借条能够更清晰地反映借贷事实,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对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更为有利。在书写借条时,要注意写明双方姓名、身份证号、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计算、借款日期、还款时间,最后由借款人签字并按手印。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