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有什么区别?


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存在明显区别。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知识产权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它指的是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这些智力劳动成果包括很多种类,像发明创造、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等。也就是说,只要是人类通过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成果,并且符合一定条件,都可能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专利则是知识产权中的一种具体类型,它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个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发明创造者在商业实施上的一种独占权。简单来讲,专利就是政府给发明创造的一种官方认可和保护。 从保护对象来看,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非常广泛。其中包括著作权,比如作家写的书、画家画的画、音乐家创作的歌曲等,这些作品一旦创作完成,作者就享有著作权。还有商标权,企业使用的商标,经过注册后就受到商标权的保护,别人不能随便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而专利的保护对象主要是发明创造,具体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在保护期限方面,知识产权中的不同类型有不同的保护期限。以著作权为例,对于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不过可以通过续展不断延长保护时间。而专利的保护期限则因类型而异。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从保护方式来看,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多样。对于著作权,一般是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申请,作者完成作品创作就享有权利。当著作权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权利。商标权需要通过申请注册来获得,当商标权被侵犯时,商标权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则必须经过申请,并且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符合条件才能获得授权。获得专利后,如果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这些法律条文为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的相关规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