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著作权和专利有什么区别?


著作权和专利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是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作品,比如小说、绘画、音乐作品等。这些作品更侧重于创作者的思想表达。而专利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其次是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的取得相对容易,作品一旦完成,不论是否发表,作者都依法享有著作权。这体现了对创作者的创作成果的即时保护。而专利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新颖性要求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再者是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权通常是自动产生的,无需经过特别的行政程序。作者完成作品创作后,就自动拥有了著作权。而专利需要经过申请、审查和授权等一系列行政程序。申请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被授予专利权。 最后是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而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对发明创造的定义以及第四十二条对专利权期限的规定等,都明确了两者在法律规定上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