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辞退孕妇只给2N赔偿合理吗?

我是一名孕妇,所在公司把我辞退了,只给了2N的赔偿。我不太清楚这样合不合理,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公司这样的赔偿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我该接受这个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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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孕妇辞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2N赔偿”。在劳动法律中,N代表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满一年的部分,如果超过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2N赔偿”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对于孕妇这一特殊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处于特殊生理时期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公司在正常情况下不能随意辞退孕妇。 如果公司辞退孕妇,很可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就是“2N赔偿”的法律依据。 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孕妇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孕妇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辞退孕妇只给2N赔偿从法律规定的赔偿金角度看是符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的。然而,孕妇除了接受赔偿金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为对于孕妇来说,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能更有利于保障其权益,比如可以正常享受产假待遇、生育津贴等。因此,孕妇需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来决定是接受2N赔偿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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