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办案三个月还没结果正常吗?
我有个案子交给警察处理,到现在已经三个月了还没有结果。我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合不合理。我想知道警察办案有没有时间限制,三个月没结果是不是正常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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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警察办案三个月还没出结果是否正常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不同类型案件的办案时间规定。 对于治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治安案件最长六十日要办结。如果您的案件属于治安案件,三个月还没结果,从常规时间规定来看可能不太正常,但也要排除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案件涉及的调查难度极大、需要更多时间收集证据等。 而对于刑事案件,其办案时间就比较复杂了。从立案侦查开始,到最终判决,会经历多个阶段。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存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情形,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所以,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时间跨度可能比较大。 如果您觉得警察办案时间过长,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询问和了解。您可以向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要求其说明目前案件处于什么阶段、遇到了哪些困难等。同时,您也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相关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表达您的诉求,督促案件的办理进度。总之,要在了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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