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32天还有用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去离婚。但听说现在有32天的离婚冷静期,我担心这时间太长,会不会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让事情更麻烦,想知道这32天的离婚冷静期到底有没有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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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时期。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法律设立的目的来看,32天的离婚冷静期是很有用的。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夫妻的离婚决定可能是在一时冲动下做出的。人在情绪激动时,往往难以理性地思考问题,容易做出后悔的决定。离婚冷静期就像是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让他们在这段时间内能够冷静下来,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和离婚的决定。 此外,离婚冷静期也有助于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家庭的稳定对于社会的稳定至关重要。通过离婚冷静期,可以减少冲动离婚的情况发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家庭破裂,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当然,也有一些人认为离婚冷静期可能会给那些确实感情破裂、急需离婚的人带来不便。但实际上,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并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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