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十级三年后辞职还有赔偿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鉴定为十级。当时没想着辞职,就没要那笔赔偿。现在三年过去了,我打算辞职,不知道还能不能拿到赔偿啊?有点担心过了时间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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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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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工伤十级三年后辞职是否还有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工伤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中有两部分赔偿和员工离职相关,它们分别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就可以享受这两项赔偿。 对于这两项赔偿是否能够在工伤十级三年后辞职时获得,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一方面,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般来说,只要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之后,并且符合领取条件,这笔钱最终是可以拿到的。只要工伤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工伤认定(通常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无论过了多久辞职,都不影响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另一方面,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从法律上来说,只要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属于十级伤残,就有权利获得这笔赔偿。不过,这里可能会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要考虑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工伤职工在三年后辞职才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用人单位以超过仲裁时效进行抗辩,那么职工就可能面临无法通过仲裁或诉讼获得这笔赔偿的风险。但是,如果存在仲裁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那么仲裁时效就会重新计算或者暂停计算。例如,工伤职工在这三年期间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或者发生了不可抗力等情况。 所以,工伤十级三年后辞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大概率是可以拿到的,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能否拿到,要考虑仲裁时效以及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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