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三年后辞职单位会给赔偿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当时没太在意赔偿的事。现在已经过去三年了,我打算从单位辞职,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还会不会给我赔偿啊?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有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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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工伤三年后辞职单位是否给予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工伤认定,它指的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也就是说,要先确定你所受的伤属于工伤范畴。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它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这关系到赔偿的具体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已经完成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且被鉴定为有伤残等级,那么在辞职时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可能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工伤职工离职后的医疗保障;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是对职工因工伤影响就业的一种补偿。 但是,如果工伤发生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可能会面临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因为超过了工伤认定的时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获得法定的赔偿。 所以,你需要先确认自己是否已经完成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已经完成且有伤残等级,单位通常是需要按照规定给予赔偿的;如果没有完成,要尽快查看是否还在可以补救的时间范围内,或者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看是否有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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