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继续工作了两年再离职,会有什么补偿?
我之前受了工伤,公司也按规定给了工伤赔偿。之后我继续在公司工作了两年,现在打算离职,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得到一些补偿,具体能有哪些补偿,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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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后继续工作两年再离职,是否有补偿以及有哪些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员工的工伤对劳动能力产生了影响,且经过了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比如,员工工伤后被鉴定为伤残等级,在离职时,工伤保险基金会按照规定支付这笔费用。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有些地区可能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具体金额。 - 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是为了帮助员工在离职后更好地重新就业。同样,具体数额依照受伤员工所在地省级政府颁布的工伤条例来制定。例如,某省规定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一定月数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员工工伤康复后劳动能力未受影响,且是主动辞职,一般没有额外的工伤相关补偿。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未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等导致员工辞职,员工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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