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再回去上班,几年后再离职能有赔偿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经过治疗后又回到原单位上班。现在过了几年,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打算离职,但是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获得赔偿。具体想了解在不同离职情形下,相关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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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再回去上班,几年后再离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赔偿。赔偿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终止聘用关系,一般没有补偿权益。但如果已被评定为伤残等级的工伤员工在离职时,能够从工伤保险中得到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雇主也必须支付给该员工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比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员工是被迫辞职的,比如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等,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主要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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