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已经赔偿了,打算辞职还有补偿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公司也给了相应赔偿。现在我打算辞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得到其他补偿,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自己是否还有权益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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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伤职工获得赔偿后选择辞职,是有可能获得额外补偿的。这主要涉及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其目的在于帮助工伤职工在离职后,能够继续获得因工伤可能产生的后续医疗保障。这一补助金可以让工伤职工在离开原单位后,仍然有资金用于后续的康复治疗等与工伤相关的医疗支出。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考虑到工伤可能对职工再就业造成一定影响,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帮助职工在重新寻找工作的过程中能够有一定的经济缓冲。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是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提出辞职时,就可以依据当地规定获得这两项补偿。不过不同地区的具体补偿标准会有所差异。所以,你可以查询你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或者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劳动保障机构,以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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