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辞职就去下一家单位工作会有什么后果?
我还没从上一家单位辞职,就已经找好下一家工作了。现在有点担心直接去下一家单位工作会带来不好的影响,想了解下没辞职就去下家单位工作会怎么样,会承担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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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辞职就去下一家单位工作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和问题。 从与原单位的关系来看,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按照这个规定提前通知并办理辞职手续,就擅自去下一家单位工作,原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合同中可能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对工作交接、培训费用等方面的赔偿条款,劳动者可能需要按照约定进行赔偿。 对于新单位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原单位因为劳动者的擅自离职遭受了经济损失,比如业务中断、项目延误等,新单位和劳动者可能需要一起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 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影响劳动者的职业声誉。在行业内,口碑和信誉是很重要的,原单位可能会将劳动者的不良行为告知同行业其他单位,这对劳动者未来的职业发展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而且,没办理好原单位的离职手续,可能会影响社保、档案等关系的转移,给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建议劳动者在更换工作时,按照法律规定和单位要求,妥善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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