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十级工伤怎么赔偿?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现在打算辞职。想知道辞职后能获得哪些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是由单位还是保险基金支付赔偿款?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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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十级工伤的赔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7个月。这里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要是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不过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未作统一规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广东省,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本人工资×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各地区也不一样;江苏省10级伤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3万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1.5万元 。 此外,如果在工伤治疗期间,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要按照医院和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规定的医疗期发放,保持职工工资待遇不变。还有医疗费实报实销(符合相关目录和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地方规定标准×住院天数)、交通食宿费(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才有,按地方标准计算)、康复治疗费(合理必要的可获赔)、辅助器具费(经确认需要配置的按标准赔偿)、生活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按规定支付) 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也可能涉及赔偿。 总之,辞职后十级工伤赔偿项目较多且各地标准有差异。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单位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保险待遇都由单位支付。建议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或专业律师获取准确赔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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