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后10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被鉴定为10级。现在打算辞职,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拿到多少赔偿。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希望了解一下辞职后10级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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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10级工伤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多个赔偿项目来确定。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的情况下,这部分为7个月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这一规定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享受这两项补助金,不过具体标准要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这两项以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都由单位支付。 然后还有医疗费,它是实报实销的,涵盖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只要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就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中有规定。 另外,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是地方规定标准乘以住院天数;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具体标准按地方规定执行,其法律依据同样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如果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由于各地规定和个人情况不同,所以具体赔偿金额要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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