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大产权就是实际70年所有权吗?
我买了套房子,说是大产权。但听说大产权也只有70年产权,我就有点疑惑了,这大产权难道就只是70年的所有权吗?之后会怎么样呢?我想了解下这里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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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房子大产权并不等同于实际70年的所有权。首先我们要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所有权,另一个是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本身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没有期限限制的。通俗来讲,只要房子不被拆除、灭失,那么你就一直拥有这个房子。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有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而我们常说的70年产权,实际上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我国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个人和单位使用土地是有期限的。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是70年,这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 当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意味着,虽然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但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不会因为土地使用期限到期而失去房子。不过对于续期费用目前还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来明确,后续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出台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大产权房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期限,并且期满后可自动续期,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大产权就是实际70年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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