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假网贷平台诱导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最近想借点钱周转,在网上找了个网贷平台,对方发来一份电子合同让我签。签完后对方要求我先交保证金,我才意识到可能是假平台。现在合同已经签了,我担心这份合同会对我有约束力,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合同是否有效,我应该怎么处理才能避免损失?
闫旭东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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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假网贷平台通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导用户签订合同,其真实意图并非提供贷款服务,而是骗取用户的保证金、手续费等财物,因此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假网贷平台本身不存在合法的贷款资质,且其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用户无需履行所谓的合同义务,也不必担心承担违约责任。
实用建议方面,用户应立即停止与该平台的任何联系,不要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保留好所有与平台沟通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截图、转账记录(若有)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警方帮助。此外,还可以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或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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