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给别人领养犯法吗?
我家里情况特殊,实在没能力抚养孩子了,想把孩子给别人领养。但又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触犯法律,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把孩子给别人领养是合法的,什么情况又是违法的,所以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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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给别人领养是否犯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合法领养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也就是说,如果生父母存在特殊困难,比如因重大疾病、经济极度困难等确实无力抚养子女的,是可以将孩子送养的,但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合法途径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同时,送养孩子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而且送养和收养都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如果没有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私自将孩子送给别人领养,那可能就涉嫌违法了。比如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把孩子“送”给他人并收取高额钱财,这种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拐卖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以,如果有送养孩子的需求,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走合法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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