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一方出轨是否属于婚姻过错?
我和另一半结婚几年了,最近发现对方出轨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出轨行为算不算是婚姻过错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怕自己的权益没办法得到保障,想了解清楚之后看看能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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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出轨是否属于婚姻过错,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婚姻过错”的概念。所谓婚姻过错,简单来说,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婚姻中的基本义务,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害。 从我国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其中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 对于出轨行为,如果只是偶尔的、短暂的婚外情,这种情况在法律认定上相对复杂,不能简单地就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婚姻过错。因为法律规定的“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偶尔的出轨可能达不到“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程度,也就不一定能直接依据这条法律认定为过错行为。 但是,如果出轨行为达到了“与他人同居”的标准,或者构成了重婚,那么毫无疑问,这就属于婚姻过错。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比如为了调查过错方的出轨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遭受的痛苦给予的补偿。 此外,即使出轨行为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程度,但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法官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出轨行为对夫妻感情的破坏程度等,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可能会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当照顾。也就是说,无过错方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获得相对多一些的份额。 综上所述,婚姻关系中一方出轨是否属于婚姻过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就属于婚姻过错,无过错方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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