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婚姻和离婚一样吗,解除婚姻关系有哪些方式?


撤销婚姻和离婚并不是一回事。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来看看撤销婚姻。撤销婚姻是指对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简单来说,撤销婚姻通常是因为婚姻的成立存在一些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或者有重大隐瞒的情况。 而离婚则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离婚一般是基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等原因,双方或一方主动提出结束婚姻关系。 解除婚姻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种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第三种就是前面提到的撤销婚姻。当存在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时,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