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未遂是否不作为犯罪处理?
我之前一时鬼迷心窍想去偷东西,在动手的时候被人发现没偷成。现在心里很害怕,不知道这种盗窃未遂的情况,在法律上是不是不作为犯罪处理啊?我想了解清楚自己会不会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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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未遂是否不作为犯罪处理,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盗窃未遂。简单来说,盗窃未遂就是犯罪人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盗窃行为了,但是由于一些他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比如被人发现、突然出现意外情况等,最终没有成功偷到东西。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盗窃未遂在法律上一般还是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的,只是在量刑上会有所考量。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果不具备这些情形,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有可能不认定为犯罪。比如,只是临时起意想偷一点小物件,而且没有造成什么危害后果,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会作为犯罪来处理。 所以,盗窃未遂并不一定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有上述司法解释中规定情形的盗窃未遂,通常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盗窃未遂,有可能不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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