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艺人合同到期自动续约是否合法?

我和经纪公司签的艺人合同快到期了,合同里有到期自动续约的条款。我不太想续约,可又不确定这个自动续约的规定合不合法。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艺人合同里这种到期自动续约的条款到底有没有效呢?
展开 view-more
  • #艺人合同
  • #自动续约
  • #合同效力
  • #民法典
  • #格式条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艺人合同到期自动续约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合同意思自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只要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条款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艺人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到期自动续约条款,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知晓并同意该条款,那么在一般情况下,这个条款是合法有效的。 然而,还存在一些限制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如果艺人合同是经纪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其中的自动续约条款不合理地加重了艺人的责任、限制了艺人的主要权利,比如限制艺人在续约期内选择其他合作方的权利,或者免除了经纪公司的主要义务,那么艺人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另外,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艺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包含自动续约条款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艺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合同条款。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