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取保候审是否属于轻的刑罚?
我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现在获得了取保候审,想知道这是不是意味着我面临的刑罚比较轻啊?我不太懂这个取保候审和刑罚轻重之间有啥关系,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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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取保候审并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刑罚是法院对犯罪分子进行定罪后所判处的处罚,比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而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时可以取保候审,这几种刑罚相对而言是比较轻的。但如果是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等原因获得取保候审,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而被取保候审的,并不一定意味着刑罚就轻。所以,获得取保候审不能简单地等同于面临的刑罚较轻。最终的刑罚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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