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保是否意味着被执行了?
我收到了执保的通知,不太明白执保和执行是不是一回事。我很担心自己的财产会受到影响,也不清楚后续会有什么样的流程和后果。想知道被执保是不是就等同于被执行了,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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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保即执行保全,它和执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被执保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了。 执行保全,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为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得以实现,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限制处分的措施。其目的主要是防止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能够实现。例如,法院可以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使其无法随意支取账户内的资金。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而执行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活动。当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以实现权利人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所以,执保只是执行程序中的一个保障性措施,是为后续的执行做准备。被执保的人并不一定就会进入到最终的执行阶段,如果在执保期间,被执保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或者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就可能不会进入到实际的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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