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能自己过户吗

我最近买了套房子,和卖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还做了公证。我现在想赶紧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我自己去办理过户,不想麻烦卖家一起跑了,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展开 view-more
  • #房屋买卖
  • #合同公证
  • #房屋过户
  • #民法典
  • #不动产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民法典》对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能不能自己过户没有规定。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还需要买卖双方共同申请房屋过户登记,不能由一方单独申请过户登记。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要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交如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等合同、继承材料等一系列材料。这里规定的是买卖双方共同作为申请人来完成登记流程。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是持法院判决书的,则可以单方过户登记。这是因为法院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和确定力,其确定了房屋产权的归属变动,所以可以依据此进行单方过户。 总之,在没有法院判决书等特殊依据时,通常是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以此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安全性以及双方的权益。 相关概念: 不动产登记:就是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相关信息,比如所有权、使用权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让这些信息具有公示性和公信力,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和有序。 不动产权属证书:它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就像房屋的“身份证”,上面记载了房屋的各种重要信息,用来确定房屋的归属。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