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买卖合同的二手房能公证吗
我最近在考虑买套二手房,和卖家签了买卖合同。但听说过户前最好做个公证,心里就有点犯嘀咕了。就我现在只有这买卖合同的情况,能去办理二手房公证吗?特别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证机构给不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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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只有买卖合同的二手房是不能进行公证的。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时,会依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不仅需要买卖合同,还应当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明。这是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发生效力 。在没有完成不动产登记前,买受人并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公证机构通常是不受理公证申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时,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只有买卖合同,缺少房屋所有权证明,就属于证明材料不充分的情形。所以,仅有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机关是不会办理公证的。不过,如果之后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明等充分材料,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办理相关公证。 虽然不能公证,但需要明确,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是否公证的影响。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便没有公证,合同也是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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