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只有公证书的二手房能否买卖以及如何操作?


在民法典中,只有公证书的二手房可以签订买卖合同并进行交易,但存在一定风险和限制,且不能直接完成房屋过户登记。 首先,需要明确公证的作用。公证是证明民事法律行为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行为。在二手房交易中,公证可以确认买卖合同,保全双方意愿及合同合法性。例如,买卖双方对房屋的交易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公证可以增强该合同的证明力。但公证并非过户,房屋所有权需过户后才转移。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如果要买卖只有公证书的二手房,具体操作如下: 1.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就房屋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进行公证(可选):虽然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双方可以选择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公证机构会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在确认无误后出具公证书。 3. 等待过户条件满足:如果房屋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如存在产权纠纷、抵押等问题,买卖双方需要等待问题解决后,再办理过户登记。在等待期间,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4. 办理过户登记:当房屋具备过户条件时,当事人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携带房屋产权转移证明材料、房产证、公证书等材料,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才正式转移到买方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只有公证书的二手房存在一定风险,如卖方可能存在一房多卖、房屋被查封、抵押等情况。因此,在购买前,买方应充分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谨慎做出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