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给了钱就行的吗?
我家里有人被拘留了,听说可以取保候审。但我不太明白,是不是只要交了钱就能办理取保候审啊?这中间有没有其他要求和条件呢?我担心如果光交钱就能办,会不会存在一些不公正的情况,所以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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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并不是单纯给了钱就行。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说明,适用取保候审是有严格的法定条件的,不是只要给钱就能办理。 此外,即使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在方式上也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提出保证人,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也就是说,不是只能通过交钱来办理取保候审。而且,对于保证金的数额,也不是随意确定的。根据相关规定,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所以,取保候审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条件,交钱只是其中一种保证方式,并且要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基础上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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