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律顾问是否属于银行职工?
我想了解下,我应聘到一家银行当法律顾问,但银行没给我办职工入职手续。我不太清楚银行法律顾问到底算不算银行职工啊,这关系到我的权益保障,比如社保、福利啥的,所以很想弄明白。
展开


要判断银行法律顾问是否属于银行职工,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银行职工”的概念。简单来说,银行职工是与银行签订了劳动合同,由银行进行管理,在银行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完成工作任务,并从银行领取劳动报酬的人员。银行职工与银行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对于银行法律顾问,如果他与银行签订了劳动合同,接受银行的日常管理,按照银行的工作安排提供法律服务,并且从银行领取工资等劳动报酬,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法律顾问就属于银行职工。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然而,很多时候银行法律顾问并不一定是银行职工。有些银行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银行提供法律服务。在这种模式下,法律顾问是律师事务所的员工,他们与银行之间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他们的工作主要是根据服务合同的约定,为银行提供特定的法律专业服务,工作时间和方式相对比较灵活,不受银行的直接管理。他们的报酬通常是由律师事务所支付,或者由银行按照服务合同支付给律师事务所,再由律师事务所分配给法律顾问。 所以,判断银行法律顾问是否属于银行职工,关键要看法律顾问与银行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服务合同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那就是银行职工;如果是服务合同关系,那就不属于银行职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