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原件是否在个人手里?
我孩子出生后拿到了出生证明,但是不太确定这个出生证明原件是不是应该由我们自己保管,还是说要交给什么机构。我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上,出生证明原件是应该在个人手里留存,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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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全称为《出生医学证明》,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一般来说,出生证明原件是由新生儿的父母保管,也就是在个人手里。它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在很多方面都起着关键作用。比如,在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时,需要提交出生证明原件,虽然相关部门会留存复印件,但原件在审核后通常还是会交还给家长;在办理医保、预防接种证等事项时,也可能会用到出生证明原件,用完后同样由个人保管。 《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明确了出生证明的重要性和使用范围,并没有要求将原件永久存放在某个机构。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司法调查等,相关部门可能会依法暂时调阅或留存原件,但这必须是有合法程序和依据的。所以,正常情况下,出生证明原件是由个人妥善保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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