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召开未经股东同意是否合法?
我是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公司董事会在没经过我们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就召开了会议,并且做出了一些决策。我不太清楚这样的操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想知道董事会召开需不需要经过股东同意,如果没经过同意,这样的会议决策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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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治理中,董事会是公司的重要决策机构,但它的运作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首先,我们来明确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职责。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它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享有决策权,比如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等。而董事会则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决策。 关于董事会召开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同意,这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公司章程会对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进行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按照公司法的一般原则,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这里并没有明确要求董事会召开必须经过股东同意。 然而,如果董事会的决议内容涉及到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或者公司章程明确规定某些事项需要经过股东同意董事会才能召开相关会议并做出决策,那么未经股东同意召开董事会并做出的相关决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所以,如果董事会召开未经股东同意且违反了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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