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钱赌博是否可以不用还?

我之前借钱给朋友,后来才知道他把钱拿去赌博了。现在我找他还钱,他说借钱赌博不用还。我不太懂法律,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到底能不能让他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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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赌博借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对于借钱用于赌博是否需要偿还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赌博在我国是明确违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出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借给借款人,而借款人将这笔钱用于赌博,这种情况下借款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因为出借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也没有参与违法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借贷行为符合上述有效条件,借款人仍然需要按照约定偿还借款。 然而,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钱是用于赌博,仍然把钱借给对方,那么这种借贷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在帮助赌博活动的进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法律规定。从合同效力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明知借款用于赌博的借贷行为就属于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所以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虽然不存在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的问题,但如果出借人因此遭受了损失,可能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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