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息为诱饵借钱是否构成诈骗罪?
我有个朋友最近遇到件烦心事。有人以高息为诱饵向他借钱,借完后却不见踪影。他不知道这种以高息为诱饵借钱的行为算不算诈骗罪,也不清楚如果是诈骗罪的话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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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息为诱饵借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以高息为诱饵借钱时,就怀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意图,通过虚假陈述、掩盖事实真相,比如编造自己有可靠的投资项目等,让出借人相信能获得高额利息回报,从而获取钱财,并且达到了特定金额标准,那就构成诈骗罪。 例如,甲编造自己有一个利润极高的工厂项目,以支付30%的年息为诱饵向乙借款10万元,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个项目,甲将这笔钱用于个人挥霍,这种情况下甲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行为人虽然承诺了高息,但确实有实际的资金用途,也有还款的意愿和能力,只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按时偿还借款,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罪,而属于普通的借贷纠纷。比如,丙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以高息向丁借款,借款后丙将钱用于正常的生意经营,但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导致生意亏损,暂时无法偿还借款,这种情况通常属于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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