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注销后公章还有用吗?

我公司旗下的一家分公司已经完成了注销手续,但发现分公司的公章还留着。不清楚分公司注销后,这个公章是否还有效力,能不能再用它来处理一些事情?比如签合同之类的,所以想问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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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公章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注销后,公章通常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再继续使用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从法律概念上看,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注销,意味着该分公司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在法律上已经不复存在。而公章是公司对外进行意思表示的重要工具,它代表着公司的行为和意志。当分公司注销后,其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也就随之消灭,公章自然失去了代表分公司进行合法行为的基础。 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虽然这里规定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处理办法,但对于分公司公章的处理也具有参考意义。 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在分公司注销后继续使用其公章,可能会带来一系列法律风险。比如,用已注销分公司的公章签订合同,可能会构成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如果构成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待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如果构成表见代理,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可能会导致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使用已注销分公司的公章进行其他行为,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欺诈等违法行为,从而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所以,分公司注销后,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公章,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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