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是否属于无过错责任?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现在对方说我没履行合同要我承担违约责任,但我觉得自己没过错。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违约责任是不是不管有没有过错都要承担,也就是它是不是无过错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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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无过错责任,简单来说,就是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有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就要承担责任。 在我国,违约责任原则上是无过错责任,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适用过错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一规定表明,只要合同一方存在违约行为,不管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通常都要承担违约责任,体现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不过,《民法典》中也有一些条款规定了过错责任。例如,在保管合同中,《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如果保管人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里就体现了过错责任,即无偿保管人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违约责任总体上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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