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十年后才被发现是否就没有罪了?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给别人送过礼,当时没觉得这算行贿。现在都过去十年了,突然担心起来,如果现在被发现,我会被认定有罪吗?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要判断行贿十年后才被发现是否有罪,需要先了解法律上的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行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行贿情节较轻,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是五年,十年后才发现通常就不再追诉,也就可以认为没有罪了。但如果行贿情节严重,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刚好处于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仍可追究刑事责任。要是行贿情节特别严重,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会更长,十年后被发现肯定还是有罪的。此外,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